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 於甘。将 战,作甘誓 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 人,予誓告 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 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 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 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 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 灭有扈氏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