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