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 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 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 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