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