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 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