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