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 坐之,及 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