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