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 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 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 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 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 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 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 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