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