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 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 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