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