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七月,戍卒陈 胜等反故荆地,为“张楚 ”。胜自立为楚王,居陈 ,遣诸将徇地。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,皆 杀其守尉令丞反,以应陈涉,相立为侯王, 合从西乡,名为伐秦, 不可胜数也。谒 者使东方 来,以反者闻 二世。二世怒,下吏。後使者至,上问, 对曰:“ 群盗,郡守尉方逐捕 ,今尽得,不足忧。”上悦。武臣自立为 赵王,魏咎 为魏王,田儋 为齐王。沛公起沛。项梁举兵会稽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