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