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