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