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 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不尽 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