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