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