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 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 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 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 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 未葬,建有所说 易王宠美人淖姬 ,夜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 闻,汉公卿请捕 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 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