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