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