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 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