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