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