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 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 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 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 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 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 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 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 曰:“请为子诛之 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 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 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