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