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