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