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