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