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