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