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