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