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