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