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