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 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 阿顺苟合,严威酷 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 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 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 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 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