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 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 告庆封。庆封与 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 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 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 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