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 钱贱,民巧 法用之,不便, 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 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 三官。而民之铸 钱益少, 计其费不能相当 ,唯真工大 奸乃盗为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