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 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 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 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 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 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 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 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