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 杀郑子内厉 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 节如荀息,身死而 不能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 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