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