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