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 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