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 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 ,朕甚不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 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