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 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