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