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 女使其前夫子无 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 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 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 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 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 ,尽灭崔氏, 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 权。... 更多 >>